桥梁、隧道安全监理实践中“零死亡”理念探究
发布时间:2021-05-06 浏览量:次
概要:近年,建设管理部门对建设安全行为和目标管理提出更高要求,提出安全管控红线理念,零死亡理念。在监管和事故处罚更趋严格形式下,对防范隧道施工安全事故提出更高理严格要求。结合行业标准、管理部门要求、行业技术发展和管理行为进步需要,对监理工程师管理思维提出自己研究思路。
一、桥梁、隧道安全施工事故分析和政府监观念、管职能转变
(一)近来桥梁、隧道施工安全事故频次较高风险因素分析
近年,在市政、轨道、公路建设过程中,安全事故率、人员伤亡数量呈总体下降趋势;较大以上事故发生较少,但不时有发生;1~2人一般事故频次还较常见。现将发生频次较高隧道施工安全事隐患故列表分析如下。
事故隐患 |
安全隐患风险分析 |
措施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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隧道 |
坍塌 |
地质不明、初支不及时或施作质量缺陷 |
支护及时有效,质量合格 |
有毒有害气体 |
超前探测手段不足、应对措施不足 |
超前探测手段及应对管理程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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机械伤害 |
机械性能缺陷或失控 |
特种设备、常规设备维护、警示装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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车辆伤害 |
车辆缺陷或失控 |
车辆维护、警示装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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涌水、突泥 |
超前探测手段不足、应对打据 |
超前探测手段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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触电 |
设备、线路质量、接地保护 |
设备性能、线路质量、接地保护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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桥梁 |
高坠 |
由于高处作业安全防护措施缺失或功能不足 |
防护措施无死角、防护措施标准化 |
物体打击 |
立体作业或防范措施不足 |
操作规范化、防护措施标准化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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机械伤害 |
机械缺陷或失控、失稳 |
特种设备、常规设备维护、警示装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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车辆伤害 |
车辆缺陷或失控 |
特种设备、常规设备维护、警示装置 |
(二)政府监管部门对建设行业提出的安全监管新要求和思路
近年,行业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督部门密集调研,推出一系列监管措施和要求,修订了安全生产法规,对企业、个人安全行为有了更高要求标准、更加严格惩罚措施,提出“零死亡”管理理念。政府监管职能由服务向执法转型,将隐患当事故,监督重心前移。
(三)安全“零死亡”管理理念
在企业或项目安全目标书中,往往安全目标确定为“零死亡”。一些管理部门将本地区或项目安全目标转转化为量化指标,规定为“零死亡”。我们认为,在项目安全管理和现场控制中,“零死亡”理念,不应为一量化指标,也不是量化目标,应为为防范安全事故发生,前置分析确定和动态调整安全风险源和事故隐患,采取有效防护措施,确保不发生会引起人员伤亡安全生产事故。事故不发生,何来死亡。
二、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措施
明确建设、设计、勘察、施工、监理建设管理责任,强化施工单位主体责任,明淅了建设单位的安全管理首要责任,形成安全生产共同管理和监督机制。改革政府监督模式,变服务型向执法型转变。
事前,应对项目进行安全评估,执行风险评估制度;审慎施行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分级管理,根据风险分析成果,编制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方案,对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工程,应经专家评审;倡导质量安全红线管理理念,质量是安全保障前提,制定质量安全红线阀值,利用信息手段预警质量安全越线行为和风险;建立风险源、安全隐患动态管理台帐,坚持日、周、月隐患排查和隐患消除工作制度,综合管控安全生产行为。
动员一切制度、技术、措施、管理手段,创造安全作业和行为环境。对项目施工方案、措施进行研究,淘汰落后施工技术、不安全施工措施。
对项目主要安全事故隐患,按四不放过原则,参照事故管理。即:事故隐患原因未查清不放过,隐患责任人未明确不放过、责任人和群众未受教育和培训不放过、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。
三、结束语
完善法规、健全制度、技术创新、提升品质;管理精细化、作业标准化、措施规范化、安全管理常态化。